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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关于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海默科技:关于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所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吴卫星和胡咏华,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 4,262 人,其中合伙人 156 人,注册
会计师 1,042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减少 16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上市公司 2020 年报
审计 18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49.51 亿元,收费总额 2.13 亿元, 主要
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大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 8000 万元,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019-2021 年度大信所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0 年 12 月 31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
德邦证券、大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2021 年 9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以上职业保险能够覆盖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9-2021 年度,共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督措施 15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
罚、自律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处分。2019-2021 年度,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27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宗义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资深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资深澳洲注册会计师,资深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律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大信所合伙人,西北业务总部负责人。从事财务审计咨询 20 多年。兼任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等高校研究生导师。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签署了上市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签署了上市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签署了上市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魏才香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中级会计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签署了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会锋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复核了上市公司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 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了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2020 年度审计
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2022 年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届时工作量和市场情况等与
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该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拟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拟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大信所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各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大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任大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均一致同意续聘大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议委员会关于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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