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窦剑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立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71,685,2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8.63%)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窦剑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立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132,59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23%。若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若采取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窦剑文及其一致行动人
张立刚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窦剑文、张立刚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窦剑文持有公司股份 68,736,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86%;张立刚持有公司股份 2,948,3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窦剑文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含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及二级市场购入股份;张立刚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含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窦剑文计划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17,184,20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47%;张立刚计划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2,948,3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
5、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窦剑文、张立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窦剑文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2017 年 1 月 13 日,窦剑文通过大宗交易和二级市场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窦剑文承诺此次增持公司股份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窦剑文、张立刚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窦剑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立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
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窦剑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立刚在执行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4、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
五、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窦剑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立刚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