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9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海默JLC1,期权代码:03630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审议情况
1、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3、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4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7月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7月10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5、2018年8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期权简称:海默JLC1,期权代码:036301
2、首次授予日:2018年8月6日
3、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207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53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拟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比例
郑子琼 董事、总裁 60 4.02% 0.16%
张立强 常务副总裁 40 2.68% 0.10%
马骏 常务副总裁 20 1.34% 0.05%
杨波 董事、副总裁 50 3.35% 0.13%
和晓登 副总裁、财务总 50 3.35% 0.13%
监、董事会秘书
雍生东 投资管理及法务 30 2.01% 0.08%
总监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1203 80.52% 3.13%
(201人)
预留 41 2.74% 0.11%
合计(207人) 1494 100.00% 3.8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行权价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5.815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三、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海默JLC1
2、期权代码:036301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各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公司向20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453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各激励对象具体获授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拟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比例
郑子琼 董事、总裁 60 4.02% 0.16%
张立强 常务副总裁 40 2.68% 0.10%
马骏 常务副总裁 20 1.34% 0.05%
杨波 董事、副总裁 50 3.35% 0.13%
和晓登 副总裁、财务总监、 50 3.35% 0.13%
董事会秘书
雍生东 投资管理及法务总 30 2.01% 0.08%
监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1203 80.52% 3.13%
(201人)
预留 41 2.74% 0.11%
合计(207人) 1494 100.00% 3.88%
四、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于2018年8月6日对首次授予的1453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2018年-2021年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总费用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488.21 90.09 197.32 136.29 64.51
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分享公司业绩成长所带来的价值增值。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