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16-079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5年8月2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东兴-海默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7月25日和2015年8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情况
1、公司于2016年1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
截至2016年1月6日收市,“东兴海默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
购买的方式完成公司股票购买,共计买入公司股票 3,305,722 股,占公司当时
总股本的1.02%,购买均价为8.80元/股。2016年9月2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
股票6,0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324,765,738股变为384,765,738股后,本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6%。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
股票锁定期为2016年1月7日至2017年1月6日。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
计划之日起计算,即2015年8月24 日至2017年8月23 日。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中有9位参与对象离职,经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取消了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收回持有份额,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全部权益按照《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以现金退还。经管理委员会同意,由公司其他12位符合参与条件的员工(其中6位已经是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认购上述9位参与人被收回的份额。
5、截止本公告日,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份额超过公司股份总额10%以上,
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6、截止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处置办法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本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
划之日起计算,即2015年8月24 日至2017年8月23 日,存续期届满后自
行终止。
3、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处置办法。
5、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