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1
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5年8月24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东兴海默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该计划的资产总额不超过3500万元。《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东兴-海默1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5日、7月28日分别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4日、10月24日、11月24日、12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2015-055、2015-059、2015-068)。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6年1月6日收市,“东兴海默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共计买入公司股票3,305,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购买均价为8.80元/股。
至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根据《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上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即2016年1月7日至2017年1月6日。
其中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公告中“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立强先生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或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张立强先生2015年9月17日后方可增持公司股票,故其本人在此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为70万元,其增持计划同时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