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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8

创世纪: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创世纪            公告编号:2024-002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集人: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军先生。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南浦路 154 号 2 栋。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数量 296,921,7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下同)的 17.92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数量 233,836,70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1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数量63,085,0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8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18 人,代表股份数量 69,818,57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 人,代表股份数量 6,733,54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6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7 人,代表股份数量 63,085,0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8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线上的方式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6,482,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1%;反对 43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9,379,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709%;反对 43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6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深圳高端数控机床产业基地暨提供项目贷款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6,503,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0%;反对 41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9,399,9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004%;反对 4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59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敏女士、贺成龙先生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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