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 正 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章程修订情况对照如下表: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 12 条 第 12 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
财务负责人。 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 27 条 第 27 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25 条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公司因本章程第 25 条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三)项、第(四)定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同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
意。 以依照本章程或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董事会决议同意。
第 45 条 第 45 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 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
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
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占公司资产。 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发生公司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应立即向人民法院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占公申请司法冻结。凡控股股东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控股股东股权 司资产。发生公司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况,公司董事会
偿还侵占资产。 应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冻结。凡控股股东不能以现金清偿
公司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 的,通过变现控股股东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 公司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生产经营决策,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 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任计活动,不得向公司下达任何经营计划或指令,不得开展对公司构成重 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生产经营决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要求公司与其进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得 策,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不得向公司下达任何经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或损害公司的合法利益。 营计划或指令,不得开展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及要求公司与其进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得以其他任何形
式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或损害公司的合法利益。
第 47 条 第 47 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
监事的报酬事项; 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独立董事提名议案,决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十)修改本章程; 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 50 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 50 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 (十四)审议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
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以交易涉及的资产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公司发生的下列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十七)审议公司发生的下列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 资助除外):
数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元;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超过 500 万元;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本款所指“交易”事项包括: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 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 本款所指“交易”事项包括:
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