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创世纪 公告编号:2020-151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1、限制性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200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00 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0 年 12 月 3日。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经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鉴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 日为授予日向 1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为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有效地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股票来源
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二)股票数量及分配
1、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00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94%。限制性股票一次性授予,不涉及预留权益。
2、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125 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关键岗位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拟分配情况为:
姓名 职务 获授权益数量 占授予权益总数 占当前总股本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夏军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 1,200 28.57% 0.84%
蔡万峰 董事、总经理 200 4.76% 0.14%
黄博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0 1.19% 0.03%
伍永兵 财务总监 30 0.71% 0.02%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关键岗位员工合计 121 人 2,720 64.76% 1.90%
合计 4,200 100.00% 2.94%
(三)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4.00 元;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
以每股 4.0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
(四)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和归属安排、归属条件
1、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为 2020 年 12 月 3 日。
3、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 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并不得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为归 属日的区间日。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 还债务等。
4、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公司未出现不得实施限制性股票归属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出现不得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情形。在公司相应考核期内业绩考核要求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五)公司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公司和激励对象考核的具体要求,详见公
司 2020 年 11 月 18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
上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合计1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法律、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020 年 11 月 18 日至 11 月 29 日,公司在官方网站及内部 OA 系统公示了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公司监事会结合名单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认真核查,于 2020 年 11 月 29 日在《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及核查情况说明》中发表了核查意见:列入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
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 日为授予日,以 4.00 元/股的价格向激励计划全部 125 名激励对
象授予 4,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法律、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三、授予条件及成就情况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条件及其成就情况如下:
授予条件 成就情况 董事会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出现不得授予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限制性股票授予所需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公司层面条件已成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就。 综前,公司激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励 计 划 限 制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性 股 票 的 授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予 条 件 已 经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出现不得 成就。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获授限制性股票或不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得作为激励对象的情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限制性股票授予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所需激励对象层面条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件已成就。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与公司 2020 年
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20 年 12 月 3 日。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00 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对象及数量: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共 125 名,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共 4,200 万股,股票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权益数量 占授予权益总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