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 正 案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拟变更公司全称,从而相应修订
《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 1 条 第 1 条
为维护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为维护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 5 条 第 5 条
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创世纪”; 中文全称: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创世纪”;
英文名称:Guangdong Create Century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rporation 英 文 名 称 : Guangdong Create Century Intelligent Equipment Group
Limited. Corporation Limited.
注:《公司章程》标题、落款等处公司全称的变更不构成对章程条款的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章程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管理层全权负责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