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 正 案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为促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提高,以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部分条款,具体修
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 111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并应当 第 111条
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并应
的董事: 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 公司的董事: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
(七)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八)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九)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
(十)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董事的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日截止起算。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董事的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日截止起算。 ……
……
章程修正案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 122条 第 122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名。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名。
第 149条 第 149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章程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管理层全权负责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