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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胜智能:关于对部分债务实施债务重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劲胜智能:关于对部分债务实施债务重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劲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0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债务实施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全面整合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过程中,针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部分债务与债权人协商实施债务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务重组概述

  公司集中资源重点发展高端智能装备业务、智能制造服务业务,根据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的业务整合计划,持续以对外投资、资产出售等方式全面整合剥离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随着精密结构件业务进入深度整合期,为盘活资产、提高盈利水平,公司针对部分剩余债务实施重组。

  公司及子公司在整合精密结构件业务和相关资产的同时,为加快债务清理工作,经与债权人充分协商,对部分相关债务实施重组并签署债务减免协议,2019 年度累计实施债务重组涉及的债务规模(指重组前账面金额,下同)为
21,528.17 万元,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减免金额为 8,027.17 万元,占 2018 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2.80%。

  随着业务整合和债务重组事项的持续推进,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累计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涉及的债务规模不超过 40,000 万元,占公司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4.42%。

  公司 2020 年度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拟实施的债务重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债务重组交易对方的情况

  公司拟实施债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相关债权人,根据公司初步核查,其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及 10.1.5 规定的关联关系人,拟实施的债务重组预计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如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债务重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实施债务重组的方式为债务减免和以资(包括公司高端智能装备相关产品、其他有价值的资产等)抵债。若通过以资抵债方式实施重组,则按照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偿债金额;如按规定需对相关资产进行审计或评估的,公司将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公平公允的原则,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各项债务重组涉及的债务规模、新的偿债条件、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具体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相关债权人实施债务重组,偿债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或以资抵债,现金及资产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资产。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继续深入推进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的整合,在该业务框架内,加快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在与相关债权人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相互尊重、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债务重组。本次债务重组预计对公司经营结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拟实施的债务重组事项均需与相关债权人达成一致意向,是否可实施及可实现程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后续债务重组的进展情况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六、审议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
续推动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整合暨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
债务重组事项,并鉴于 2020 年度债务重组事项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暂不确定,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便于未来 12 个月继续推进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整合暨债务重组事项的实施,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的债务重组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债务重组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在整合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同时,对应付未付债务进行重组,能够减轻公司偿债负担、改善财务状况、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实施债务减免和以资抵债方式的债务重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公司针对实施债务重组的规模进行预计,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能够便利后续相关事项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债务重组相关事项。

    3、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继续推动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整合暨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监事会经核查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的债务重组事项有利于加快债务清偿,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加财务收益,提高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背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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