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劲胜智能 公告编号:2019-087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面落实智能制造战略,整合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业务,拟转让全资子公司东莞劲胜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胜通讯科技”)的合计 81%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更好地整合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2019 年 8 月,公司将原属母公司
部分精密结构件业务相关固定资产及相关人员注入全资子公司劲胜通讯科技。公
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与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科技”)、
常州诚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诚镓”)签署附带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向星星科技、常州诚镓分别转让劲胜通讯科技的 51%和 30%股权,其中星星科技受让劲胜通讯科技 51%股权的交易价格暂定为 4,590万元;常州诚镓受让劲胜通讯科技 30%股权的交易价格暂定为 2,700 万元。最终转让价格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19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
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19)第 3-0038 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向劲胜通讯科技注入塑胶精密结构件业务相关
资产后,劲胜通讯科技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的 100%股权资产基础法下评估价
值为 9,273.85 万元。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公司向星星科技、常州诚镓转让劲胜
通讯科技 51%、30%股权的价格最终确定为 4,590 万元和 2,70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实现精密结构件业务相关部分资产及华为塑胶精密结构件业务的转让,契合上市公司优化业务结构、促进业务转型升级、重点发展
智能装备制造业务及智能制造服务业务的发展战略,有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涉及出售资产的总额、相关资产涉及华为塑胶精密结构件的营业收入等历史经营成果数据,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项目 公司(万元) 拟出售资产(万元) 财务指标占比
期末资产总额 841,580.53 9,867.14 1.17%
期末资产净额 273,471.97 9,000.00 3.29%
2018年营业收入 550,654.38 94,964.91 17.25%
2018年净利润 -286,563.14 -26,670.08 9.31%
注:在计算财务指标占比时,公司的期末资产总 额、期末净资产和营业收入、净利润
均取自经审计的 2018 年度财务报表,“期末”指 2018 年 12 月 31 日;拟出售资产的期末资
产总额、期末资产净额取自经审计劲胜通讯科技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期末”
指 2019 年 8 月 31 日;拟出售资产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取自经审阅的劲胜通讯科技模拟备考
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公司 2019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以赞
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
权的议案》,同意本次转让劲胜通讯科技合计 81%股权的相关事项。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转让子公司劲胜通讯科技的81%股权。劲胜通讯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东莞劲胜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X38WR70
3、成立时间:2017 年 9 月 6 日
4、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振安西路 311 号
5、法定代表人:王建
6、注册资本:5,000 万元
7、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通讯设备、计算机零部件、电子产品、精密模具;软件开发、销售;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公司持有 100%股权。
9、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劲胜通讯科技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2.17 万元,净资产 10.69 万元,2018 年实现净利润-9.31 万元;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总资产 9,867.14 万元,净资产 9,000.00 万元;2019 年 1-8 月实现营业
收入 29,696.33 万元,净利润 9.31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10、截至本公告日,劲胜通讯科技未发生对外担保,未有涉及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委托劲胜通讯科技理财的情况,劲胜通讯科技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11、公司持有的劲胜通讯科技股权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或者其他股权纠纷。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星星科技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54906634T
3、成立时间:2003 年 9 月 25 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星星电子产业基地 4 号楼
5、法定代表人:刘建勋
6、注册资本:95,793.64 万元
7、经营范围:各种视窗防护屏、触控显示模组、新型显示器件及相关材料和组件的研发和制造。
8、与公司的关系:星星科技与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监高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常州诚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常州诚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X7LN194
3、成立时间:2018 年 9 月 20 日
4、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晨风路 1036 号
5、法定代表人:赵自淼
6、注册资本:45,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精密金属结构件、半导体设备、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东莞诚镓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70%股权,公司持有其 30%股权。
9、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常州诚稼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7,316.61 万元,净资产为 24,061.18 万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37.54 万
元,净利润 7.94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为 133,892.30 万元,净资
产为 6,788.61 万元,2019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78,702.04 万元,净利润
-17,272.57 万元。
以上 2018 年度数据已经常州恒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9 年上半
年数据未经审计。
10、与公司的关系:常州诚镓系公司参股公司,与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基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9)第6556号《审阅报告》中经审阅的相关资产组历史期间带来的经营成果数据,国众联资产评估
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众联评报字(2019)第3-0038号《资产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劲胜通讯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9,273.85万元,增值率为3.04%。
公司与股权受让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经双方协商决定,按照劲胜通讯科技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最终确定转让劲胜通讯科技的51%和3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4,590万元、2,700万元。股权转让价格与劲胜通讯科技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及期限、标的过户安排等情况,已约定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与星星科技、常州诚镓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详见公司 2019 年 8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
六、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1、公司已向劲胜通讯科技注入相关固定资产及人员。本次出售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情况及与关联人的同业竞争情况。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劲胜通讯科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所得股权转让款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集中资源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等业务,公司正在积极对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业务进行压缩整合。公司本次转让子公司劲胜通讯科技的 81%股权,是全面落实智能制造战略、整合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业务的需要。
本次转让劲胜通讯科技股权的定价合理,公允反映了子公司的股权价值,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审议意见
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本次转让劲胜通讯科技 81%股权的相关事项。
为便于实施本次向星星科技、常州诚镓转让劲胜通讯科技部分股权的相关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与转让劲胜通讯科技股权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劲胜通讯科技承担。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阅报告;
4、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