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劲胜智能 公告编号:2019-050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石河子晨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东石河子晨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石河子晨星”)(持有公司2,552.1052万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8%)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0%。减持时间区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2、公司股东石河子晨星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不会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不会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胜智能”)近日收到股东石河子晨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石河子晨星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000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石河子晨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052436455D
3、曾用名:东莞晨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4、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建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企业经营者工商管理硕士结业、北京大学金融管理研修班结业。2006年获东莞市长安镇“十佳外地青年”称号,2007年至今任东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党支部委员,2009年至今任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2010年至今任安徽省共青团驻广东团工委书记、荣获东莞市长安镇“先进工作者”称号、“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在消费电子制造行业拥有20余年的从业经验,2003年参与创建东莞劲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任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5、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2-220室
6、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7、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8、成立日期:2012年8月10日
9、经营范围: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
10、合伙人情况及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王建 900 90.00
曾寒英 100 10.00
合计 1000 100.00
11、与公司的关系:石河子晨星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建先生系公司现任副董事长、总经理,石河子晨星为公司关联法人。
12、持股情况: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8号)核准,向4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2,552.1054万股。其中,石河子晨星认购股份638.0263万股。上述新增股份于2015年3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12个月届满后,2016年3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16年5月30日,公司实施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石河子晨星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由638.0263万股增至2,552.1052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石河子晨星持有公司股票2,552.105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1.78%,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52.1052万股(已质押1,500
万股,其余1,052.1052万股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石河子晨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石河子晨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系由于偿还股权质押融资利息
和借款的需要。
3、减持股份来源:石河子晨星所持公司股份均为认购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4、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1,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0%。
5、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
6、减持时间区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
除外)。
7、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实施减持交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石河子晨星、王建先生已披露的承诺事项情况如下:
承诺承诺方承诺 承诺内容 承诺 承诺 履行情况
来源 类型 时间 期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建承诺:在本人 王建先生严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通过劲辉国际间接持有2010年5 格履行承
首次公王建 的劲胜智能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劲 长期有效诺,未有违
开发行 股份胜智能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月20日 反承诺的情
或再融 限售让间接持有的劲胜智能股份。 形。
资时所 承诺
作承诺石河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本公司2015年32016年3已履行完
晨星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劲胜智能月18日月18日 毕。
股票自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予转让。
王建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或者超期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不存在已披露
的意向。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背其承诺或已披露意向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公司股东石河子晨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或限制性条件。石河子晨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背其承诺或已披露意向的情形,不会违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石河子晨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石河子晨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石河子晨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股份系出于自身偿还股权质押融资利息和借款的资金需要。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1、石河子晨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