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劲胜智能 公告编号:2018-007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何海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6月30日《关
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7)中披露了原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何海江先生减持股份的计划:何
海江先生计划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7,456,220股;减持时间区间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 的时间除外)。公司2017年11月1日《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0)中披露了何海江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何海江先生《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何海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可实施减持的时间区间已结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17年7月26日 8.96 1,757,900 0.123%
集中竞价交易 2017年7月27日 8.95 1,197,100 0.084%
何海江 集中竞价交易 2017年9月21日 9.28 640,000 0.045%
集中竞价交易 2017年9月22日 9.30 60,200 0.004%
合计 - - 3,655,200 0.255%
注:“减持比例”系根据公司截至本公告日的总股本计算所得。
何海江先生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在本次减持 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3,655,200股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在计划可减持股份数量的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减持 股份的来源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及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的价格区间系根据减持交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何海江先生于2017年7月28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
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上的公告。何海江先 生最近一次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日,累计减持公司 700,200 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49%。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的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的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4,562,220 5.204% 70,907,020 4.949%
何海江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67,106,000 4.683% 53,180,265 3.711%
无限售条件股份 7,456,220 0.520% 17,726,755 1.237%
注:1、“占总股本的比例”系根据公司截至本公告日的总股本计算所得。
2、何海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的股 份及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2017年12月有部分股份解除限售。截至本公告日,何海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不存在被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何海江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何海江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未经提前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不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何海江先生本次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前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可减持股份数量。何海江先生实际实施的减持股份计划与事先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计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何海江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继续严格督促各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管理所持公司股份,关注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持股变动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何海江《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