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劲胜精密 公告编号:2014-064
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期)》首次授予期权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东莞劲胜精密组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胜精密”)已完成《东莞劲胜精密组件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期)(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二期)》”)所涉首次授予360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
劲胜JLC3,期权代码:036146。
一、本期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要说明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期)(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日,公
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公司将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资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并就相关事项与
中国证监会进行沟通。2014年6月5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认
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2、2014年6月25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劲
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期)实施考
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将持股5%以上的股东王建先生作为东莞劲胜精密组件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期)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将持股5%
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王琼女士作为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期)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将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王晓东先生作为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二期)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期)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4年7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期)〉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已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召
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期)〉
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实施的具体方案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期)》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
情况如下:
1、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本次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4年7月10日;
4、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65人(不包括预留期权拟授予人员),授予的股
票期权数量为360万份(不含预留期权),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营销及管理骨干,职能部门的主管,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
5、本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8.52元;
6、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一年后,激励对象可在行权期内按每
年30%:40%:30%的比例分批逐年行权,实际可行权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
效评价结果挂钩;
7、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7.1 公司层面考核内容:首次授予在2015—2017年,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
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1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以2013年为基准年,2014年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
第一个行权期 率不低于35%
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以2013年为基准年,2015年净利润较2013年增
第二个行权期 长率不低于89%
2016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以2013年为基准年,2016年净利润较2013年增
第三个行权期 长率不低于145%
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其中,净利润
是公司各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是公司各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若公司发生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行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除外),在股权融资
当年及下一年度开始的行权期,计算行权条件时,用于计算净利润增长率和ROE
的“净利润”,应为扣除此部分新增资产所对应的净损益数额;计算ROE的“净
资产”,应为扣除此部分新增资产所对应的净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此次为激励计划计提的期权费用属于公
司的经常性费用支出,不能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在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时扣除。
7.2 激励对象层面考核内容: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按照《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绩效管理规定》的规定,激励对象上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情况下才能获得授权和
行权的资格。
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S),原则上绩效考评结果
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需改进(D)和不合格(E)五个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