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劲胜精密 公告编号:2014-055
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期)》所涉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期)(草
案)》(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期)》)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
上备忘录合称为《股权激励备忘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二期)》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65名激励
对象360万份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期)》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为2014年7月10日,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8.52元。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依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期)》及《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公司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公司A股股票合计不超过400万股,占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告时公司总股本20130.47万股的1.99%。其中首次授予期
权对应标的股票为360万股,预留期权对应标的股票为40万股。
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为65人,包括: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营销及管理骨干,职能部门的主管,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的
主要管理人员等;预留股票期权在首次授权日后12个月内,由公司按相关规定召
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
4、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计划首次授权日
后的5年期满之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一年后,激励对象可在行权期内按每年
30%:40%:30%的比例分批逐年行权,实际可行权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
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股票
行权期 可行权时间 期权比例
首次授权日+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第一个行权期 30%
日+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权日+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第二个行权期 40%
日+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权日+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第三个行权期 30%
日+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的股票期权自本计划首次授权日起满两年后,激励对象可在行权期内按
每年30%:40%:30%的行权比例分批逐年行权,实际可行权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
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股票
行权期 可行权时间 期权比例
首次授权日+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第一个行权期 30%
日+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权日+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第二个行权期 40%
日+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权日+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第三个行权期 30%
日+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某年度未达到本计划规定的业绩指标,该年度对应行权期的期权不得行权,
不影响其他各期期权的行权;如达到以上行权条件但在各行权期内未行权的部
分,在以后年度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5、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公司在2014、2015、2016、2017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首次授权日前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首次授予在2015—2017年,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1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以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