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宋恩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朱宗将先生、黄健军先生、王树博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宋恩军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5,000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6%)。2021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副总裁朱宗将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9,375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02%);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健军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6,250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83%);副总裁王树博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4,375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80%)。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宋恩军先生、朱宗将先生、黄健军先生、王树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宋恩军先生已累计减持
22,700 股、朱宗将先生已累计减持 35,000 股、黄健军先生已累计减持 28,200 股、
王树博先生已累计减持 27,200 股,减持股份数量已分别达到减持计划的一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均价(元/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宋恩军 集中竞价 2021.06.08 22,700 12.86 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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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4 4,000 10.28 0.0006%
2021.05.17 3,000 10.47 0.0004%
2021.06.04 3,000 12.35 0.0004%
朱宗将 集中竞价
2021.06.07 7,000 13.93 0.0010%
2021.06.08 18,000 12.90 0.0026%
合计 35,000 12.55 0.0051%
黄健军 集中竞价 2021.06.08 28,200 13.14 0.0041%
王树博 集中竞价 2021.06.08 27,200 12.96 0.0040%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0,000 0.0265% 157,300 0.0231%
宋恩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000 0.0066% 22,300 0.00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5,000 0.0199% 135,000 0.0199%
合计持有股份 277,500 0.0408% 242,500 0.0357%
朱宗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9,375 0.0102% 34,375 0.00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8,125 0.0306% 208,125 0.0306%
合计持有股份 450,000 0.0662% 421,800 0.0620%
黄健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6,250 0.0083% 28,050 0.00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3,750 0.0579% 393,750 0.0579%
合计持有股份 262,500 0.0386% 235,300 0.0346%
王树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4,375 0.0080% 27,175 0.004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8,125 0.0306% 208,125 0.0306%
三、相关说明
1、宋恩军先生、朱宗将先生、黄健军先生、王树博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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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将根据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宋恩军先生、朱宗将先生、黄健军先生、王树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宋恩军先生、朱宗将先生、黄健军先生、王树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