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2月10日,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如下: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利益。
2、投资主体: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3、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证券回购、公募基金、交易所基金、上市公司增发或配股、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金产品)等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投资额度:公司董事会批准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的公司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证券投资,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
6、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7、实施方式:授权公司总裁在 2,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内,根据公司自有闲
置资金情况行使使用权,并领导公司专门证券投资团队实施。
8、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 证券投资事宜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
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同时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导致本金损失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账户管理、资金管理、审批权限、投资管理、核算管理、风险控制、业务监督、信息披露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均作了详细的规定,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
(2)鉴于证券投资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调研以及人员培训工作,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投资风险;
(3)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监督和检查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实施程序和投资结果;
(5)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此举可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为公司创造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证券投资的原则、审批权限、投资管理、风险控制及业务监督、信息披露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控措施,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证券投资业务风险。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执行《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及业务监督措施等规定,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