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稿)及摘要的修订说明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
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召开董事会第四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公告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相关公告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的修订
修订前:
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
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30%
修订稿)及摘要的修订说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2018年,则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自
授予日满12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修订后:
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激
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修订稿)及摘要的修订说明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至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4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至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3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至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3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24个 4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36个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48个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2018年,则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获授的预
留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24个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36个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关于授予价格确定方法的修订
修订稿)及摘要的修订说明
修订前: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8.32元的50%,为每股4.16元;
(二)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8.66元的50%,为每股4.33元。
修订后: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8.32元的50%,为每股4.16元;
(二)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8.66元的50%,为每股4.33
元。
三、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修订
由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部分激励对象离
职等原因,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相应调整,原激励对象栾贺天、李广调整为财务总监张超、管理人员周小雷。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涉及的权益总数量及激励对象人数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后)》于2017年4
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