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修订说明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9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文件已于2014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沟通反馈意见,公司对2014年4月22日公告
的《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和
补充,并重新制定了《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删减 “释义”之“等待期”。
2、增加“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之(二)激励对象的范围”,增
加的内容为:
激励对象中朱建民、刘兆滨、董振鹏通过奥克集团股份公司间接持有公司的
股份,为奥克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激励对象中无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除奥克
集团股份公司)及其配偶和直系近亲属、无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和直系近亲属,无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朱建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职务。主要负责带领公司领导班子全面
负责安全、生产、经营、项目发展和团队建设工作,分管总管理处,对董事会负
责。朱建民先生作为奥克股份未来业务发展的总负责人和总管理者,是对公司未
来发展方向及战略起到重要作用的核心人物。
刘兆滨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主要负责公司科技事业和项目
建设的经营管理,分管科技项目事业部;在协调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等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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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到了不可或缺的的作用。
董振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主要负责公司乙烯和环氧乙烷
业务的经营管理,分管EO事业部;环氧乙烷业务是公司未来业绩的增长引擎,
董振鹏先生是对该业务板块的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层。
综上所述,朱建民先生、刘兆滨先生、董振鹏先生虽然为奥克股份实际控
制人,但三人也均是公司核心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发展负有重要的管理责
任,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构建核心竞争力起着不可替代作用。
3、修订“八、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和行权安排之(一)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
期权的行权条件之第3点”,修订后内容如下:
本计划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
水平且不得为负。
4、修订“八、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和行权安排之(一)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
期权的行权条件之第4点”,修订后内容如下:
各行权期对应年度公司业绩未达上述要求,不影响其他年度公司股票期权行
权。
5、增加“十、本计划的审核、授予及行权程序之(一)本计划审核程序之
第2点”,增加的内容为:
董事会对本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6、增加“十、本计划的审核、授予及行权程序之(一)本计划审核程序之
第9点”,增加的内容为:
股东大会对本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内容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之全部补充及修订意见,除此以外,草案其余部分无修改。
特此说明。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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