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9 号批复,本公司向西藏瑞华资本有限公司、李文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20 家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82,352,94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8.50 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9,999,998.50 元。2021 年 11 月 19 日,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五矿证券”)将扣除承销保荐费 12,169,811.29 元后的募集资金687,830,187.21 元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账号为79200078801600001792 的人民币账户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为37510180802295000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5,127,644.2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2,702,542.92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9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44,925,840.07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82,201,725.36 元,余额 113,990,190.43 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总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2021 年 11 月 19 日) 687,830,187.21
减:其他发行费用 5,127,644.28
募集资金净额 682,702,542.93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6,580,049.07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97,095,832.3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不包含上述预先置换资金) 358,525,843.99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90,000,000.00
手续费 6,952.48
加:利息收入 13,496,325.34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应有余额(2023 年 12 月 31 日) 23,990,190.43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实际余额(2023 年 12 月 31 日) 26,685,855.27
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6,685,855.27 元;有
2,695,664.84 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的项目
支出 2,695,664.84
合计 2,695,664.8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
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 2020 年 10 月发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截止日专户余额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792000788016000017 专用账户 17,741,738.23 活期存储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37510180802295000 专用账户 8,421,312.23 活期存储
公司厦门分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311564000755 专用账户 活期存储
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5125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8972075132 专用账户 500,856.64 活期存储
北京东城支行营业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792000788014000018 专用账户 21,948.17 活期存储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9
合计 26,685,855.27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将初始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1 年 12 月,公司、五矿证券已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公 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东方梦幻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虚拟现实”)、 北京花开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开影视”)、北京恒信彩虹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科技”)、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梦幻”)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同意根据项目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并与相 关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2 年 3 月,公司及彩虹科技与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五矿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及东方梦幻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花开影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东城支行营业部、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4 月,公司及虚拟现实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五矿证 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彩虹科技不再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彩虹科技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截至 2022 年 7 月28 日,彩虹科技原已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储情况随时接受保荐机构和上述银行的监督,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三、2023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 582,201,725.36 元,其中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 444,925,840.07 元,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为充分发挥公司研发平台的资源,发挥公司的人员优势和研发技术优势,更好的整合公司资源,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AI 虚拟生态引擎系统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东方梦幻、花开影视;“VR 数字资产生产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东方梦幻、花开影视、彩虹科技;“VR 场地运营中心”增加实施主体虚拟现实、彩虹
科技、东方梦幻。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彩虹科技不再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分别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 、 2022 年 6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恒信东方 2021-107 号、2022-052 号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当时适用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的不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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