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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东方: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8

恒信东方: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3-101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原因: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上市公司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

  2022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184,514.90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5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3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宏江,2013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1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无其他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祖诚,200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和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项目主要包括紫光股份、艾格拉斯、惠博普、吉林森工、北京文化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
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栗海洲,2017年6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7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近三年签署过新三板挂牌审计及大型国企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闫宏江、签字注册会计师栗海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祖诚最近3年受到0次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预计为1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系按照中兴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7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单位,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配合工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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