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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东方: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5

恒信东方: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3-061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3 年 8 月 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
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姚友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公司监事会提名姚友厚先生、鲍明亚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

附件: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姚友厚,男,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海军政治学院法
律专业本科学历,1982 年至 2002 年在海军政治部任干事、副处长、处长,2004
年至 2014 年任公司行政总办主任,2014 年至 2016 年任公司顾问,2016 年 3 月
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姚友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姚友厚先生最近 3 年内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鲍明亚,女,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
师,毕业于石家庄铁道学院财务会计专业。1991 年至 1995 年在峰峰矿务局小屯矿计划科工作,1995 年至 2000 年在石家庄电器开关厂任财务科科长,2000 年至2002 年在石家庄捷成网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财务经理,2002 年至今在公司计划财务部、审计部工作。现任公司监事、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鲍明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鲍明亚女士最近 3 年内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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