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1-023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1
年 4 月 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宪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刘登清、杨文川、李小荣、汪军民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032.62 万元,同比下降 39.55%;营业利
润-54,189.61 万元,同比下降 678.06%;利润总额-53,669.04 万元,同比下降667.94%;净利润-52,340.69 万元,同比下降 1,065.6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293.12 万元,同比下降 1,010.55%。公司总资产 256,844.61 万元,同比下降 18.56%。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24,530,100.33元,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2,931,220.9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598,879.39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6,066,391.06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598,879.39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20年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行、建设银行、浙商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杭州银行、恒丰银行、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等授信额度及项下的
贷款可由公司及合并报表内的子公司使用。以上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授信情况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
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决议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提高
办理授信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孟宪民先生签署所有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后续办理贷款的相关法律文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增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增聘李文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牛顿办公区北区 11 层公司会
议室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李文超,女,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伦
敦国王学院,理学硕士学位。曾就职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于 2020 年 7 月加入公司。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截至本公告日,李文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文超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884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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