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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东方:关于拟出售部分股票资产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2

恒信东方:关于拟出售部分股票资产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1-012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部分股票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部分股票资产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公司持有的不超过10,947,100股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新科技”)股票,占朗新科技总股本的1.07%,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数量、方式、时机、价格等,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期间内,若朗新科技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公司拟出售数量将相应增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出售资产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时(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2020年10月22日至2021年2月19日,公司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朗新科技股票6,538,494股,由于证券二级市场股价无法预测,公司预计如继续出售该股票资产,产生的交易金额或产生的利润将可能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故出于审慎性原则,及时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公司预计未来出售数额不会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如后续该事宜将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达到报送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时,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200747189665N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郑新标

  注册资本:67,969.575100万人民币

  住所:无锡新吴区净慧东道90号无锡软件园天鹅座B栋10、11楼

  营业期限:2003年05月0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承接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其他土木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广告设计和制作;其他计算机制造;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从事上述产品的批发、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承接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设备、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的出租(不含融资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安装、调试和维护;电力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朗新科技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持朗新科技股票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总数为760万股,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出售股票资产具体收益情况受实际出售股数和出售价格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实际影响最终以注册会计师审计后数据为准。后续公司将根据出售股票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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