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18-080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为3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7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530,727,876股的0.2016%。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此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8月28日办理完成。
3、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30,727,876股变更为529,657,876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3、2017年9月22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7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年11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17年12月19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事宜,并于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日,实际授予对象为38人,授予价格为6.35元/股,授予数量为1,612万股,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22日。公司总股本由514,607,876股增加至530,727,876股。
7、2018年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中的3名激励对象谢鸿勇、林婉玲、杨帆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上述3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合计1,070,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3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8、2018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回购数量、价格
根据《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中的3名激励对象谢鸿
勇、林婉玲、杨帆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故本次回购注销数量为上述3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合计1,07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30元/股。
回购价格说明:2018年6月1日,公司公告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530,727,8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计算方法,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谢鸿勇、林婉玲、杨帆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07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在授予价格6.35元/股的基础上调整为6.30元/股。
2、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验资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8月14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8】第000478号《验资报告》,对截至2018年7月9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经我们审验,截至2018年7月9日止,恒信东方已减少股本人民币1,070,000.00元,其中:减少谢鸿勇出资人民币1,000,000.00元,减少林婉玲出资人民币40,000.00元,减少杨帆出资人民币30,000.00元。同时我们注意到,恒信东方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0,727,876.00元,股本为人民币530,727,876.00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7年12月12日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90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7月9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9,657,876.00元,股本为人民币529,657,876.00元。”
4、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8月28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530,727,876股变更为529,657,876股。
三、本次回购注购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0,727,876股减少至529,657,876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15,064,295 40.52% 213,994,295 40.40%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109,044,797 20.55% 109,044,797 20.59%
股权激励限售股 16,120,000 3.04% 15,050,000 2.84%
高管锁定股 89,899,498 16.94% 89,899,498 16.9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5,663,581 59.48% 315,663,581 59.60%
合计 530,727,876 100.00% 529,657,876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