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18-030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宪民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4月13日以传真、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17年度报告》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汪军民、刘登清、杨文川向董事会递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年度报告全文和述职报告于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18年4月24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年报提示性公告将于2018年4月25日同时刊登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066.58万元,同比上升5%;营业利润11,295.16万元,同比增长1121.95%;利润总额10,882.54万元,同比增长807.09%;净利润9,322.24万元,同比增长2559.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14.44万元,同比增长494.98%。其中面向文化、娱乐领域的专业技术服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142.94万元,同比增长139.65%,移动信息产品销售与服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296.75万元,同比下降41.09%,公司总资产236,167.56万元,同比增长84.72%;实现投资收益8,554.98万元,同比增长648.01%。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报告内容详见《2017年度审计报告》,已于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94,144,447.1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7度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12,067,248.27元,按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1,206,724.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107,820.12元,减去2017年分
配2016年利润分配5,146,078.76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822,264.80
元。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制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总股本530,727,8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于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综合考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及本报告于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报告》。详细内容及本报告于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报告。详细内容及本报告于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017 年度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289,760.73元。董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7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关于 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8]000335号),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385.30万元,承诺净利润为10,143万,未完成2017 年度业绩承诺金额。《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
止经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变更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5月16日下午14:3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北京
世纪金源大饭店二层第十五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刊于
证监会指定网站的《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
知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