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3-150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挂牌出售河南晟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25%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孙公司挂牌出售河南晟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优 化现有资产结构,公司控股孙公司河南华沐通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沐通途”)挂牌出售河南晟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融新能源”) 25%股权,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华沐通途在河南 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产权”)公开挂牌转让上述股权。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挂牌出售河南晟融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2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68)。
二、进展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在中原产权进
行公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环保”)向中原产权递交了摘牌 资料申请受让标的股权,并缴纳了 500 万元交易保证金。根据中原产权通知,经 审核,中原环保符合公告要求的受让条件。近日,公司控股孙公司华沐通途与中 原环保就晟融新能源 25%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转让总价款 3,000 万元。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 167 号 1 号楼 16 层
主要办公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 6 号东方鼎盛中心 A 座 10 层
法定代表人:梁伟刚
注册资本:97,468.448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6944XD
主营业务:环境及公用事业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管理;城市给排水、污水综合处理、中水利用、污泥处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垃圾发电、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水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土壤治理、固体废弃物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工程和生态修复领域的技术研究与科技开发、设备制造与销售、工程设计与总承包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技术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工程和生态修复;苗木种植;园林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国内贸易。
主要股东: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8.73%,河南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持股 5.77%,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2.43%,其余中小股东持股23.07%。
四、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河南华沐通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转让价格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即:人民币(小写)3000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和中原产权的要求交纳的保证金,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汇入中
原产权指定的结算账户。产权变更手续完成后,由中原产权负责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3、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中原产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5 个工作日
内,甲方应召集标的企业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并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4、甲乙双方同意,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的损益不再另行计算,由乙方承担或享有。
5、因本协议而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为签署本协议所进行的谈判、协商及聘请评估、法律等中介机构及相关事项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产生的中原产权交易服务费。
6、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5%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出售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和业务发展需要,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专注于主业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六、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尚未最终完成,公司将按照中原产权的交易安排以及双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配合受让方积极推进后续工作,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