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3-130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借款事项概述
2022 年 9 月 6 日,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天 蓝”)、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成阳光”)提供借款,具体 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借款总额 借款 借款利率 起息日 其他
期限
青海天蓝新能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借款实 其他少数股东未
源材料有限公 30,000 万元(额度 1 年 不低于 际发放 提 供 同 比 例 借
司 内循环使用) 7% 日 款,未提供同比
例连带责任担保
河南易成阳光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借款实 其他少数股东未
新能源有限公 4,500 万元(额度 1 年 不低于 际发放 提 供 同 比 例 借
司 内循环使用) 7% 日 款,未提供同比
例连带责任担保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为上述 两家控股子公司借款业务展期一年。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方基本情况
(一)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1236791535395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光杰
注册资本:1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住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雨润镇汉庄村
经营范围:黑色碳化硅、绿色碳化硅、磨料、磨具、硅微粉加工、焦炭、电解铜销售;锂离子电池负极软碳、硬碳、硅、硅碳、石墨、碳素制品及非金属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不动产租赁;技术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7,380 67.09
刘建伟 3,620 32.91
合计 11,000 1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53,740,636.80 411,038,394.99
负债总额 406,320,663.28 407,649,745.49
净资产 47,419,973.52 3,388,649.50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43,117,906.30 69,982,857.97
营业利润 36,491,653.72 -45,367,714.25
净利润 32,375,429.72 -44,031,324.02
注: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4MA9FWN3P8B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登跃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21 日
公司住所:新乡市凤泉区产业集聚区标南路 10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100 万 51%
新乡市阳光电源制造有限公司 3000 万 30%
新乡市智联电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900 万 9%
新乡市凤泉区凤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800 万 8%
深圳市安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 万 2%
合计 10000 万 1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71,652,288.10 687,562,432.77
负债总额 470,768,689.31 589,405,541.31
净资产 100,883,598.79 98,156,891.46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330,215,716.98 163,527,801.36
营业利润 10,663,887.05 -2,122,803.21
净利润 11,988,341.60 -2,726,707.33
注: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对象: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 67.09%的控股子公司。
借款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向青海天蓝提供借款不超过 30,000 万元。
借款用途: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
借款期限:1 年(以公司银行账户实际借出款项之日起计算)。
借款利率:不低于 7%。
(二)借款对象: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
借款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向易成阳光提供借款不超过 4,500 万元。
借款用途: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
借款期限:1 年(以公司银行账户实际借出款项之日起计算)。
借款利率:不低于 7%。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青海天蓝、易成阳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提供的借款主要用于公司负极材料、锂离子电池业务的拓展,能够促进公司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海天蓝、易成阳光提供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公司将在提供借款的同时,加强对青海天蓝、易成阳光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上述借款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青海天蓝、易成阳光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借款,未提供同比例连带责任担保。因借款对象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决策、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控制权,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青海天蓝、易成阳光提供借款展期,是为了满足其项目建设需要,能够促进公司负极材料板块、锂离子电池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利于支持其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青海天蓝、易成阳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已经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本次提供借款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青海天蓝、易成阳光提供借款展期有助于加快其项目建设,扩大经营规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可控。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资金使用费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
七、累计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有借款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总余额为 1.04 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61%,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对外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