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3-078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万建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披
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公 司常务副总裁万建民先生持有易成新能股份 2,968,5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64%),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742,14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0.0341%)。
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收到常务副总裁万建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万建民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
时间已过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万建民先生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仍持有易成新能股份 2,968,5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6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万建民先生的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万建民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建民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万建民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万建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