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2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收购河南平煤国能锂电有限公司
7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2017 年 12 月 5 日,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货币资金购买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河南平煤国能锂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锂电”)70%的股权,股权收购价格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原始出资 7000 万元。具体详情请查看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2017 年 12 月 5 日、2018 年 1 月 17 日、2021 年 1 月 27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取消本次交易的原因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平煤锂电股东北京国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能”)是致力于锂电池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新能源高新技术企业,双方合作的初衷是与北京国能形成优势互补,在技术、管理、经营等方面更好的促进平煤锂电的发展。从 2018年下半年开始,北京国能经营遇到了一些困难,对平煤锂电的生产和技术产生了一些影响,同时因为市场等因素,致使平煤锂电未能达到预期的经营目标,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经交易双方同意,公司决定取消收购平煤锂电 70%股权事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规定,公司未合并平煤锂电的财务报表,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也无须承担相应费用。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任何影响。
三、取消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取消收购河南平煤国能锂电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万善福、王安乐、王少峰回避表决后,董事会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将尽快配合交易对方完成平煤锂电公司股权变更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取消收购平煤锂电 70%股权,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也无须承担相应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取消收购平煤锂电 70%股权事宜。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