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19-032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购买鞍山开炭热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2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购买关联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炭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炭素”)持有的鞍山开炭热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开炭”)20%的股权,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的最终评估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7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取消本次交易的原因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购买开封炭素100%股权,鞍山开炭系开封炭素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鞍山开炭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为保证公司本次重组顺利实施,经交易双方同意,公司决定取消购买鞍山开炭20%股权事宜。因该事项未出具评估报告即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交易各方也未签署正式交易协议,故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也无须承担相应费用。取消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任何影响。
三、取消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2019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购买鞍山开炭热能新材料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陈文
来先生、孙毅先生、于泽阳先生回避表决后,董事会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取消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取消购买开封炭素持有的鞍山开炭20%股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取消购买鞍山开炭20%股权事宜。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