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新大新材 公告编号:2015-077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疏勒县利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购股权的基本情况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甲方”)为进一步
增强企业实力,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公司拟收购新疆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持有的疏勒县利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此次股权转让价格将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新疆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506号美克大厦12楼1201室
注册号码:650000038004583
法定代表人:王刚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委托加工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应用系统、太阳能照明设备、太阳能路灯、城市道路及景观照明设备、风力发电机的控制器与逆变器、太阳能兆瓦级跟踪器、热发电系统、风光互补系统;及以上产品的设计、研发和安装服务;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其中需专项许可项目,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疏勒县利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能光伏”)
注册地址: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齐鲁工业园泰山路1号305室
注册号码:653122052405773
法定代表人:王彭哲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太阳能研发及利用、节能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井下作业技术服务、销售、太阳能用具、石油钻井设备及配站、仪器仪表。
目前股权结构:新疆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1、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0,507.39 107.60
所有者权益 64.62 96.10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31.49 -3.90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权属状况
利能光伏产权清晰,不存在股权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资产运营情况
利能光伏是新疆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设立的光伏电站项目公司,承担2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该项目已于2014年11月获得新疆自治区发改委项目备案。
四、本次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乙方拟向甲方转让其所持利能光伏的100%公司股权,甲方亦愿意购买乙方的该出让股权;
2、本协议签署生效且利能光伏电站项目并网后,甲乙双方即应通知公司,乙方负责督促利能光伏向甲方换发新的《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事项,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
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乙方所持利能光伏出让股权所应当享有的股东权利、权益以及所应当承担的对利能光伏的义务、责任,转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3、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承担;涉及的其他一切费用,如审计与评估费(如有)、打印费、工商行政收费等,由双方平均分担。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拟实施的股权收购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构成关联交易,收购完成后也不存在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况,收购资产不构成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关联关系。
六、股权收购意向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收购目的
本次拟收购事项符合公司拓展太阳能电站业务规模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电站业务目标的实现。
2、存在的风险
(1)标的资产各项指标及未来发电量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收购的电站,存在补贴收入不能及时到位、发电量降低、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等潜在的经营风险。
(3)如本次收购实施,对公司电力团队的电站管理将带来一定压力和管理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收购将对公司扩大市场规模、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次收购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光伏发电行业的地位,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完成战略目标打下基础。
七、收购资金来源及其他
本次拟收购事项如正式实施,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等方式,资金的使用将按照相关规则履行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