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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80 深市 易成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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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新材:关于签订债务重组一揽子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2-10-25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新大新材        公告编号:2012-059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债务重组一揽子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3 日与
江西赛维 LDK 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 LDK”)签订了债务重组
协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江西赛维 LDK 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梅园小区

    法定代表人: 彭小峰

    乙方: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宋贺臣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太阳能屋顶电站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1.甲方此次转让的太阳能屋顶电站共有 3 个,一个座落于赛维 LDK 三期厂房
屋顶,为江西赛维 LDK 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 2MWp 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
目;第二个座落于赛维 LDK 一、二期厂房屋顶,为江西春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0KWp 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第三个座落于赛维 LDK 三期厂房屋顶,
为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园示范项目(二期)10MWp 光伏发电工程。

    2.本合同约定太阳能屋顶电站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4 亿元(壹亿肆仟万
元整),同意用电站转让款 1.4 亿元冲抵甲方与乙方采购合同中的相应账款 1.4
亿元。(按目前市场价格,装在屋顶上的太阳能电站其成本约 9.5 元/瓦,加上屋
顶土地的租金,太阳能屋顶电站的市场价格约每瓦 10-10.2 元,建设 14MWp 太阳
能屋顶电站的价格约 1.4-1.43 亿元左右。)

    3.甲方应于 2012 年 11 月 23 日前,将与电站有关的报建、报批、补偿、合
同等相关资料文件移交给乙方。甲方应协助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电站的过户手
续,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向甲方出租上述 3 个太阳能屋顶电站,乙方向甲方出租本合同约定电
站的期限为:自 2012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 日,合同期满,如乙方仍需
要向甲方出租的,需在合同期满前 3 个月提出。电站的租赁费为每年 990 万元(玖
佰玖拾万元整),乙方定期向甲方收取租赁费,每季度首月初收取前一季度的租
赁费。

    5.乙方委托甲方管理上述 3 个太阳能屋顶电站,乙方委托甲方负责向使用本
合同约定电站电力的单位收取电费及电站的日常管理、维护等事宜。乙方委托甲
方管理的期限为:自 2012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 日。合同期满,如乙方
仍需甲方进行管理,需在合同期满前 3 个月提出。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费,费用
为 1 元/月,按月结算,每个月的 5 日前结算上个月的管理费。

    6.当甲方认为需要回购时,甲方回购本合同约定的 3 个太阳能屋顶电站。如
自本合同签订日起 6 年内没有出现甲方认为需要回购情况的,甲方应当自本合同
签订 6 年后一个月内予以回购,且本条回购承诺具有不可撤销性。甲方回购本合
同约定太阳能屋顶电站的定价方式为:本合同约定的电站账面值-租赁费*租赁
年限。

    四、交易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1.双方签字盖章;

    2.分别经过各自公司的有权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上述条件同时成立时,该交易生效。

    五、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首先,公司本次从赛维 LDK 购买其太阳能屋顶电站项目,有利于公司积极探
索太阳能电站的新技术,对加强公司技术储备,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其次,由于当前光伏行业低迷,下游硅片企业出现普遍亏损。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赛维 LDK 的账款为 179,567,276.69 元,已按 5%的比例计提
了坏账准备。虽然公司的客户基本上是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业内大公司,信誉良
好,公司也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坏帐准备,但如果后期赛维 LDK 的生产经营
状况发生不利的变化,公司的应收账款可能会增加坏账风险。为此,公司出于谨
慎性的考虑,与赛维 LDK 就太阳能屋顶电站事宜签订了上述条款,同意赛维 LDK
用电站转让款 1.4 亿元冲抵其欠公司的账款 1.4 亿元,以降低公司应收账款的坏
账风险。本次债务重组公司未有重组利得或损失发生。

    六、备查文件

    1.江西赛维 LDK 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
太阳能屋顶电站转让合同;

    2.抵账协议;

    3.江西赛维 LDK 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
太阳能屋顶电站租赁合同;

    4.江西赛维 LDK 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
太阳能屋顶电站委托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