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9 证券简称:数码视讯 公告编号: 2023-035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
后的 1,429,008,8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099791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08981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995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9979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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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0*****674 郑海涛
2 01*****852 李易南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7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公司股本变动。
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1、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如下:
以总股本1,429,008,862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980,800 股后的股本
总额 1,426,028,062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
派发现金共计 14,260,280.62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金额 14,260,280.62元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分红派息实施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2,980,800股(股票来源为回购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由1,426,028,062 股增至 1,429,008,862 股。
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总股本1,429,008,8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099791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 14,260,280.62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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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39 元/股调整为 3.38 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价格的调整,尚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开拓路 15 号数码视讯大厦
咨询联系人:姚志坚 李丹
咨询电话:010-82345841
传真号码:010-82345842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