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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视讯:数码视讯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4

数码视讯:数码视讯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晨晖滨海(天津)信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暂定名,最终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0万元。

  ● 风险提示:目标基金尚需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产品备案登记,
    后续募集与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标的基金尚需完成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产品备案登记,后续募集与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尚存
    在不确定性;目标基金存续期间,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经
    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组合经营情况、研发及商业化不确定性
    在内的诸多因素影响。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
    退出等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概述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数码视讯软件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码软件”)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晨晖滨海(天津)信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暂定名,最终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称“基金”)。该基金目标募集规模拟为人民币 5.02 亿元,基金设立的目的是以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和先进的投资理念在中国大陆地区从事国家法律允许的投资活动,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通过获得、持有及处置投资组合公司,为合伙人获取长期投资回报。

  截至本公告日,基金合伙协议已签署,尚未支付认购款,后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根据协议约定履行投资款支付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数码视讯软件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080516727E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刚

      成立时间:2013 年 10 月 14日

      营业期限:2013 年 10 月 14日 至 2033 年 10月 1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文化营村北(临空二路 1号)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等。(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晨晖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
  津晨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823YWX64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成立时间:2023 年 2 月 23日

      营业期限:2023 年 2 月 23日至 2053 年 2月 2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
  区 202 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7295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自

  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
  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投资管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人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数码视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10%股
  权,芜湖创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76%股权,九域通(深圳)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 10%股权,天津市滨海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3%股权,北
  京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1%股权。

      财务情况:天津晨晖为新设企业,暂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经营状况统
  计。

      天津晨晖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
  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天津晨晖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合伙人情况

                合伙人              法定代表人/执

  名称/姓名      类型    证件号码    行事务合伙人              住所

                                        委派代表

北京数码视讯软  有限合  91110113080                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文化营村北
件技术发展有限  伙人      516727E      张刚      (临空二路 1 号)

公司

九域通(深圳)  有限合  91440300MA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投资有限公司      伙人    5FMFT56H    马海永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产业  有限合  91120118MA  天津市滨海产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旷
发展基金合伙企  伙人      074D4066  业基金管理有  世国际大厦 2-1204(天津信隆商务
业(有限合伙)                            限公司    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0503号)

      目标基金的其他合伙人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
  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
  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查询,目标基金的其他合伙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晨晖滨海(天津)信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暂定名,最终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天津滨海新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晨晖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对外投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出资各方经友好协商,以等价现金形式出资,本次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基金投资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规模:目标规模拟为人民币 5.02 亿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出资。(最终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2、存续期限:基金合伙期限为 15 年,自基金的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起算。基金的经营期限为自基金首次交割日起至第七个自然年度届满的前一天止。根据基金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决定将基金经营期限延长一年;经营期限已按前述约定延长后,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后可继续延长经营期限。

  3、基金管理机构:北京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12701。

  4、出资方式及进度:各合伙人首期实缴出资占其各自届时认缴额的比例不高于 50%,前一期实缴出资额之和被使用或为使用而作预留金额比例达到 70%后,普通合伙人有权向各有限合伙人发送下一期实缴的缴付出资通知。

  5、投资方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科技创新领域中具备长期成长潜力的目标企业或私募股权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云计算、军民融合、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高端软件、物互联网和工业智能、
集成电路和半导体等领域。

  6、退出方式:满足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定的合伙企业终止、解散、清算,以及合伙权益转让等方式退出。

  7、管理费: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管理人对基金提供管理服务的对价,基金应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由全体资金有限合伙人承担。每一资金有限合伙人应承担管理费以各自累计实缴出资额为基数;合伙企业的退出期及延长期内,管理费基数调整为该等资金有限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额中用于分摊本合伙企业未退出项目的投资成本部分。普通合伙人和特别有限合伙人(如涉及)不承担管理费。除非普通合伙人予以豁免或者调低,经营期限内(含延长期)对每一资金有限合伙人适用的管理费费率为每年 2%。

  8、管理模式:普通合伙人作为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负责基金投资业务以及其他合伙事务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相关职权,并接受其他合伙人的监督。普通合伙人具体负责本基金的日常经营及投资活动,应对本基金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机会及投资退出机会进行专业的决断,并负责规划、制定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方案及实施计划。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有权委派 3 名成员,数码软件及九域通(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有权各委派 1 名成员。天津市滨海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委派 1 名观察员列席投委会,观察员不享有表决权,但应当确保观察员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事项具有充分知情权。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普通合伙人所委派成员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审议事项作出决策,应经 4 名及 4名以上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9、收益分配: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在该项目中对应的实缴出资按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方式如下:

  (1)首先,按照参与该项目投资的合伙人于对应项目投资收入取得日在该项目投资之投资成本中分摊的实缴出资比例百分之百在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累计取得分配总额等于其在合伙企业中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2)如有余额,按照各有限合伙人本项目投资成本分摊比例的相对比例向全体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累积取得分配总额就
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额实现每年(8%)的单利计算所得的收益(业绩报酬基准),计算期间自该有限合伙人实缴相应出资之日起至其收回相应实缴出资额之日止。

  (3)如有余额,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至普通合伙人按照本第(3)项收到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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