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9 证券简称:数码视讯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如下:
以总股本 1,429,008,862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2,980,800 股后的股本
总额 1,426,028,062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
派发现金共计 14,260,280.62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金额 14,260,280.62元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分红派息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1,429,008,862 股扣除回购专户
上已回购股份 2,980,800 股后的股本总额 1,426,028,062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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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4,260,280.62 元=1,426,028,062 股×0.01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099791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099791 元/股=14,260,280.62 元÷1,429,008,862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099791 元/股。
四、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24 日。
五、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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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0*****674 郑海涛
2 01*****852 李易南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公司股本变动。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开拓路 15 号数码视讯大厦
咨询联系人:姚志坚 冯涛
咨询电话:010-82345841
传真号码:010-82345842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