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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视讯:数码视讯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1

数码视讯:数码视讯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公告(公告编
号:2021-011)。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3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东
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4 号楼 AB 座和颐至尊-中关村软件园国际会议中心
店四层第二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30 开始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4
号楼 AB 座和颐至尊-中关村软件园国际会议中心店四层第二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郑海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220,133,48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5.40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16,386,58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5.14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3,746,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6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4,947,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34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00,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8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3,746,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622%。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975,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2%;反对
13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6%;弃权 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8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044%;反对
13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499%;弃权 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5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975,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2%;反对
13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6%;弃权 27,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8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044%;反对
13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499%;弃权 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5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975,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2%;反对
13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6%;弃权 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8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044%;反对
13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499%;弃权 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5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962,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5%;反对
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537%;反对
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4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941,8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0%;反对
13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6%;弃权 6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273%;反对
13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539%;弃权 6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88%。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941,8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0%;反对
15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8%;弃权 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273%;反对
15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047%;弃权 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81%。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962,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5%;反对
8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8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37%;反对8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17%;弃权 8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646%。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614,7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73%;反对
4,45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232%;弃权 6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52%;反对4,45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0210%;弃权 6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38%。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614,7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73%;反对
4,48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354%;弃权 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52%;反对4,48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668%;弃权 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8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614,7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73%;反对
4,48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354%;弃权 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652%;反对 4,48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668%;弃权 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8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唐申秋律师、苏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方式及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数码视讯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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