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
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 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1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个月时间限制。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
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
第三十八条 持有公司5%以上有 第三十八条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托管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
2 或者设定信托,或持有的股票被冻结、司法
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
拍卖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
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条 ……(十四)审议公司购买、
第四十条 ……(十四)审议公司
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
3 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累计金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事项;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指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
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提供的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
4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 超过5000万元;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供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
联方提供的担保。
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
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
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于前款规定第(一)至(四)项情形的,可
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
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通知中应明确载
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 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
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股东大会
5 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 召开当日上午9:15,其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 会结束当日下午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 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的深
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下午3:00。
第八十二条 ……(四)公司在一
第八十二条 ……(四)公司购买、出售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
6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金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的;
第八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第八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独 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等主体,可以
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 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
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
7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股东权利。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 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
股东权利。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
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六条 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或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
上非职工代表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