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公告(公告编
号:2020-015)。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3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上
地东路 33 号(北京上地智选假日酒店)智选一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30 开始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33 号(北京上地智选
假日酒店)智选一层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郑海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221,751,45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5.50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18,430,24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5.27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3,321,2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2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6,061,91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42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740,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19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3,321,2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23%。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881,9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79%;反对
86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92,4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6564%;反对
86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4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837,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80%;反对
9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48,2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272%;反对
91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07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837,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80%;反对
9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48,2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272%;反对
91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07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837,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80%;反对
9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48,2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272%;反对
91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07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837,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80%;反对
9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48,2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272%;反对
91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07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19 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97,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48%;反对
1,05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08,2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6177%;反对
1,05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8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899,2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57%;反对
85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09,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9417%;反对
85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5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唐申秋律师、苏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方式及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数码科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