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数码视讯 证券代码:300079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码视讯”或“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974.4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68889.6931万股的8.67%。其中首次授予5377万份,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68889.6931万股的7.81%;预留597.4万份,占本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10%,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7%。
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数码视讯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9.89元。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4、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34人,包括公司中层管理干部、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及子公司高管。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不在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范围之内。
7、公司承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8、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9、本激励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0、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5
第二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6
第三章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6
第四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7
第五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14
第六章 附则......15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数码视讯、本公司、公司指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 以数码视讯股票为标的,对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及
指
励计划、本计划 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计划。
数码视讯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
股票期权、期权 指
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获得股票期权的数码视讯
激励对象 指
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
授权日 指
为交易日。
从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之日起到股票期权失效为
有效期 指
止的时间段。
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
行权 指 股票期权的行为,在本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
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
可行权日 指
易日。
本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数码视讯股票的价
行权价格 指
格。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
行权条件 指
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订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章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目前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不在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范围之内。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434人,包括:
(一)公司中层管理干部;
(二)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三)子公司高管。
以上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于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第四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数码视讯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二、授出股票期权的数量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974.4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68889.6931万股的8.67%。其中首次授予5377万份,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68889.6931万股的7.81%;预留597.4万份,占本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10%,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7%。
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期权总数的 占目前总股本
职务 数量(万份) 比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干部(119人) 2518.00 10.85% 0.94%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306 2211.00 42.15% 3.66%
人)
子公司高管(9人) 648.00 37.01% 3.21%
小计(434人) 5377.00 90.00% 7.81%
预留部分 597.40 10.00% 0.87%
合计 5974.40 100.00% 8.67%
注:
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权益总额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董事会提出,经监事会核实后,律师发表专
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预留激励对象指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特殊人才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次草案中预留的期权将在首次授出期权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