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了解,被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被聘任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陈云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独立董事:曾爱民 陈磊 梁立
2021 年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