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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7

国民技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7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
财光华”“事务所”)

    (2) 成立日期:中兴财光华成立于 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22 层 A24。
    (5)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6) 截至 2022 年 12 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数量 156 人,从业人员数量 3,099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812 人,其中有 325 名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 2021 年事务所业务收入 129,658.5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15,318.2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8,705.95 万元。出具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76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11,134.50 万元,资产均值 173.09 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0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2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600.00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17,740.49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 6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3 次。66 名业务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审计项目合伙人:周书奕,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5 年加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审计业务。自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俞俊,2005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曾在浙江五联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2018 年 12 月加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审计业务。自 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签署大连圣亚 2020 年报。复核中新科技
2019 年报,天龙光电 2019-2020 年报,国民技术 2019-2021 年报,天铁股份 2019-
2021 年报,富通信息 2020-2021 年报。

    拟签字会计师:陈维维,2020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2 年加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2、 诚信记录

    拟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管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及拟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3 年度中兴财光华拟收取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 万元,预计与上期持
平。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其在诚信状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140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报备文件

(一)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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