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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Y视讯: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GQY视讯: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76        证券简称:GQY视讯        公告编号:2024-03
              宁 波GQY视 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七 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GQY视讯”)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9日上午10:00在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B座5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荆毅民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吴雷鸣先
生、郝振江先生、李亚敏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张克嘉先生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 2023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内容,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东的净 利润为-20,191,507.83 元,其 中母公 司实 现的净 利润为
-8,407.837.4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 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28,451,030.27 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0,043,192.86 元。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经营性现金流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
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2023 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需求,建立了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创造更大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累计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将能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独立董事吴雷鸣先生、郝振江先生、李亚敏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5 月 9 日下午 15:00 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5、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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