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6 证券简称:GQY视讯 公告编号:2015-85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的基本情况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与浙江通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通商”)签订了《采购合同》,浙江通商因主营业务需要,向公司采购“防恐机器人”智能单警和移动警务平台产品共1,000台整,合同总额为6,5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36)。
二、合同的进展
由于公司“防恐机器人”智能单警和移动警务平台产品的终端客户主要为公安交警等政府机关以及大专院校等事业单位,资金使用上均执行严格的预算制度,在其采购审核过程中,部分终端客户向浙江通商提出了对产品技术性能的进一步修正要求,受到终端客户采购审批流程和产品进一步优化改良的影响,公司与浙江通商的移动警务平台系列产品的上述买卖合同实施进程大幅滞后,目前产品技术改良已经完成,并且根据终端用户的反馈意见,大部分意向性客户表示将把移动警务平台产品需求列入2016年的预采购开支,2016年起公司将按照浙江通商的订单要求分批交货。截止公告日,浙江通商已下订单10台。
根据移动警务平台系列产品的客户特点,公司将依据客户的实际需求,面向学校和公安交警行业加快市场开拓力度,采取租赁和销售并举的方式,在学校领域仍以租赁为主,加快商务谈判,确立租售关系;在公安交警行业充分利用渠道资源,实现租赁销售并重,以积极推动智能单警和移动警务平台在全国交警行业及公共安全保卫领域的广泛应用。
三、其他
公司将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等的有关要求,通过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披露该合同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