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字政通”)于2023
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254,601,689.47元,提取法定公积金20,739,871.85元,加上上
年初未分配利润1,059,805,043.62元,并扣除2021年度股东股利22,328,030.92
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1,338,830.3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 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的情形下,公司 2022 年度拟以
截止公告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
润分配预案为: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截至公告日
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 507,103,065 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5,355,153.2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
定,公司 2022 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50,395,141.93 元(不含交易费用)
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公司 2022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因此公司 2022 年度现金分红共计 75,750,295.18 元。
(2)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 507,103,065 股,以此计算,共计转增
101,420,613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608,523,678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本年度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