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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0

数字政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2-038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可行权的议案》,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138 名激励对象可行权共计 7,270,000 份股票期权。

    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简述

  1、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0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同意确定 2020 年 3 月 9 日为授权日,向 16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50 万份股票期权,
授予价格为 9.32 元/股。

  4、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利润分配报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1,530,20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99655 元(含税)。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
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32
元/股调整为 9.28 元/股。

  5、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利润分配报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1,497,3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
元(含税)。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28 元/股调整为 9.24 元/股。

  6、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蔡宇翔、陈卫伟、丁天平等 1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已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730,000 份。同时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4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7,385,00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9.24 元/股。

  7、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柴枫、李亚斌、戚伯欢等 6 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115,000 份。


  8、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利润分配报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96,178,4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5 元(含税)。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实施完
毕,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24 元/股调整为 9.195 元/股。
同时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38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7,270,000 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自主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情况

  1、因公司 2020 年 6 月 4 日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调整为 9.28 元/份。

  2、因公司 2021 年 6 月 2 日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调整为 9.24 元/份。

  3、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蔡宇翔、陈卫伟、丁天平等 1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730,000 份。

  4、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柴枫、李亚斌、戚伯欢等 6 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115,000 份。

  5、因公司 2022 年 5 月 26 日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调整为 9.195 元/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自主行权内容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1、期权简称:政通 JLC4

  2、期权代码:036411

期权数量的 50%,第二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共 7,270,000 份股权期权,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47%。行权期自 2022 年 6 月 22 日至 2023 年 3 月 8 日。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
对象人数共 138 人。

  4、行权价格:行权价格为 9.195 元/股,若行权期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6、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

                      获授股票期权数量  占期权总数  本次可行权的数量  剩余未行权数量
  姓名    职务                                                          (万股)
                          (万股)        的比例        (万股)

  王东  董事、总裁      40.00          2.75%          20.00              0

        董事、高级副      60.00          4.13%          30.00              0

  邱鲁闽 总裁、董事会

            秘书

  王洪深 董事、高级副      60.00          4.13%          30.00              0

            总裁

  冯长浩  财务总监        25.00          1.72%          12.50              0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1,269.00        87.27%        634.50              0

 术(业务)骨干(134 人)

    合计(138 人)        1,454.00        100%          727.00              0

  注:激励对象中王东、邱鲁闽、王洪深和冯长浩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行权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7、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8、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并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进行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人员在股票期权行权后将主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要求及时进行申报,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

    四、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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