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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5

数字政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1-085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推选吴强华先生、王东先生、王洪深先生、邱鲁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推选万碧玉先生、陈向东先生、李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万碧玉先生已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向东先生和李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通过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朱华先生和胡环宇先生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正式选举生效后不再担任公司的董事职务。朱华先生仍在公司任职。胡环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公告日,朱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97,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朱华先生已知晓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离任后股份继续锁定的相关规定,并已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信息,在离任后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公告日,胡环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4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胡环宇先生已知晓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离任后股份继续锁定的相关规定,并已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信息,在离任后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吴强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历,地理信息和测绘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4年至2002年担任北京建设电子信息工程公司研发工程师、技术部经理,2003年加入数字政通,历任董事长、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吴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410,814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0年1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公告日,王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9,355股。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洪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2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地理信息和测绘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2年加入有限公司,历任研发组组长、研发部经理、数字城管事业部副总经理、技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截至公告日,王洪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24,200股。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邱鲁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2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及董事会秘书,2012年2月加入数字政通,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邱鲁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0,000股。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万碧玉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3年3月毕业于日本国立神户大学,获得工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数字城市工程研究中心总工程师,2014年5月起任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智慧城市联合实验室首席科学家,中城智慧(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万碧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万碧玉先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

    陈向东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获得摄影测量与遥感硕士学位,1991年至今担任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研究员,1997年至今担任中国测绘学会智慧城市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截至公告日,陈向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陈向东先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

    李峰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本科学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年至2011年在华证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正信会计
师事务所等任职,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授薪合伙人,2012年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公告日,李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峰先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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