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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行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3

数字政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行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1-051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44人,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385,000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3%。

    2、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 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个期可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简述

    (一)2020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 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3月6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
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0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2020年6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1年6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1年6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情况

  1、因公司2020年6月4日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9.28元/份。

  2、因公司2021年6月2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9.24元/份。

  3、2020年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蔡宇翔、陈卫伟、丁天平等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已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30,000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相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期行权的比例为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50%。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可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 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不低于1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7,366,845.46元,2020年
以上“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归属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净利润148,373,063.06元,增长16.49%。
润,且不考虑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  满足行权条件。
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除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 计划的行权条件外,其余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  均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行权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条件已满足。

    四、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的具体安排。

  1、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24元/股。

  3、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44人

  4、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

                              获授股票期权数  本次可行权的数  剩余未行权数

    姓名          职务          量(万股)      量(万股)    量(万股)

    王东      董事、总裁        40.00          20.00          20.00

    朱华    董事、高级副总裁      60.00          30.00          30.00

              董事、高级副总

    邱鲁闽                        60.00          30.00          30.00

              裁、董事会秘书

    王洪深  董事、高级副总裁      60.00          30.00          30.00

    胡环宇        董事            40.00          20.00          20.00

    殷小敏      财务总监          25.00          12.50          12.50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1192            596            596

      务)骨干(138人)

        合计(144人)            1477          738.5          738.5

  注:激励对象中王东、朱华、邱鲁闽、王洪深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胡环宇为公司董事、殷小敏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行权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限自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
毕之日始至2022年3月8日止。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五、公司历次权益分派对股票期权行权相关参数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 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1、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1,530,2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99655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6月4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经过本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为9.28元/股。

  2、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披露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1,497,3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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