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
目 录
释 义...... 2
声 明...... 3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4
二、本次授予情况...... 5
三、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7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8
五、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9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数字政通、上市公司、公司 指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数字政
通;证券代码:300075)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 指 激励计划
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指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数字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指 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
股票 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
务(技术)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
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
象获得公司股份的价格
归属 指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
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条件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第二
类激励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归属日 指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
票完成登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他山咨询 指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声 明
他山咨询接受委托,担任数字政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报告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制作。公司已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3. 本报告所表达的意见以下述假设为前提: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它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 本独立财务顾问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具本报告。本报告仅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5 月 12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5 月 21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情况
1. 授予日:2021 年 5 月 28 日。
2. 授予价格:7.47 元/股。
3. 授予数量:1,422.00 万股。
4.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5. 授予人数:169 人。具体分配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公司总股本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1 王东 董事、总裁 60.00 4.22% 0.12%
2 朱华 董事、高级副总裁 60.00 4.22% 0.12%
3 王洪深 董事、高级副总裁 60.00 4.22% 0.12%
4 邱鲁闽 董事、董事会秘书、 60.00 4.22% 0.12%
高级副总裁
5 殷小敏 财务总监 25.00 1.76% 0.05%
核心业绩(技术)人员(164 人) 1,157.00 81.36% 2.40%
合计 1,422.00 100.00% 2.95%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6. 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7. 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5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5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8.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2.5亿元
注: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9.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 B、 C 和 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
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A B C D
等级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分数段 80分以上 70—80分 60—70分 60分以下
归属比例 100% 6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A/B/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归属,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若激